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大陆实行类似于苏联列宁时期的新经济政策,被称作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实行苏联式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该体制的弊端随着经济发展不断趋向严重。

自1978年中国大陆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经济体制由旧有的不适应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的苏联式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向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政府对经济依然有某种程度上的主导作用,与日韩模式相似。

在这种改革下,在农村实现了第二次土地改革,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渐取代了农业合作社,工业企业中的企业领导层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国有企业逐渐成为独立核算的市场主体,允许私人经营服务业以及轻工业,并打开国门,大量引进外资。

这种经济体制在1992年后被中国政府称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经过改革开放近30年的发展,中国大陆经济规模迅速扩大,GDP总量世界第四,人均GDP从1979年的275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1700美元,对外贸易规模世界第三,173种制造业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居第二(次于美国),世界经济增长的第二大发动机,外汇储备8000亿美元,2006年经济竞争力排名世界第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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