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报名流程

要看是本科还是研究生

研究生报名流程如下:

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1、报名步骤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准备申请2021年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须于2020年10月12日-10月20日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进行正式网上报名,按要求缴纳报名费,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报名时申请类型必须选择公费(免费)师范生,报名考试点必须选择西南大学(报名考试点代码:5007),招生单位必须选择西南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635),学习形式必须选择非全日制,专业必须选择本简章所列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1),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请参照研究生招生考生学历验证或认证办法进行,网址:http://yz.swu.edu.cn/),并于10月30日前将认证报告交寄至学校研招办(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25245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zhao@sw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并主动确认材料已按时收到。

请考生务必保证网上提交信息的准确性,若因网上报名信息有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西南大学2021年接收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请如实、准确填写申请信息,本人亲笔签字,由任教学校填写任教是否合格的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以来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本科学习成绩单及在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4)《西南大学文学院用人单位问卷》(附件2),由用人单位填写完后同其它材料一并寄送。注:该问卷需加盖单位鲜章。

考生务必将以上材料于2020年10月20日前使用直接寄(或送)到文学院,寄送请务必使用顺丰或邮政。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文学院104办公室,易老师(收),023-68252701,邮政编码:4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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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今天有新生报名吗

有。

西南大学今天有新生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新生会陆续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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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南大学重庆招生计划

2021年西南大学在重庆投放本科招生计划2173人,不含艺术类,其中普通类招生1718人(文史类270人,理工类1448人),优师计划10人(文史类6人,理工类4人),公费师范生377人(文史类143人,理工类201人,体育类33人),专项计划52人,(文史类19人,理工类33人),预科及其他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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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心理学、软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科学与技术、动物科学等6个专业。

由西南大学分别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以及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合作举办。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在国内学习期间28000-3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在国内学习期间45000元/年。

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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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南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0-06-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10619。学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6个学院(部),在工学、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80个本科专业,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4个学科方向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与欧洲、北美等多个国家(地区)高校合作派出和招收留学生。

第三条 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现有两个教学校区:青义校区、西山校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院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是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学制和毕业条件

第八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九条 学校本科专业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为四年,专科为三年。

第十条 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三年到六年(五年制专业为四到七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按专业和专业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有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法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设计学类、数学类、材料类、矿业类、电子信息类、植物生产类、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计算机类、兵器类、核工程类等招生大类。学生完成大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三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对生源质量好的省区按规定可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后,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和调剂,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录取满额时,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外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试外语语种与专业相同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仅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成绩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中:四川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第十七条 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后形成的总成绩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所选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的详细情况和录取结果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查询:

1.“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在线”网站(http://zs.swust.edu.cn);

2.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816-6089071;

3.微信公众号查询:SWUSTZSZX。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816-6089051。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